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枝江电子信息产业园B6#厂房净化装修配套工程设备采购(包四:冰水机组)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规定,作如下答疑澄清修改:
1、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6、供货期”现修改为: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供货。
2、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付款方式”现修改为:第一阶段: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第二阶段:乙方按本合同及甲方要求将货物分批次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及专业安装单位在运输车辆上对相应批次货物进行外观、型号、规格、数量的初步检验,验收合格后,乙方与专业安装单位签确货物交接单,甲方支付至该批次货款的50%作为进度款;第三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5天内或首批次货物到场60天内(取较前时间)支付至合同总额的******银行),质保期18个月,保函时长小于18个月的,到期前换开。(供应商须提供合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二、评审标准”“(二)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现修改为:所投机组生产商拥有CNAS国家级实验室,并且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中包含所投机组,可以检测制冷量、消耗电功率、性能系数以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或所投机组生产商拥有AHRI国际认证实验室。满足得8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认证文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本澄清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公告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均修改为:2025年8月4日09时00分。
6、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以此制作响应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友谊大道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F7栋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婵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