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XZB-2025-0413)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5月23日
一、评审情况
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项目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事务所,投标报价:90.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期: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案执行完毕;
******事务所,投标报价:74.5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期: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案执行完毕;
******事务所,投标报价:75.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期: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案执行完毕;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景安
律师执业资格证 执业证号:************0;
******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张文和
律师执业资格证 执业证号:************5;
******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徐海谋
律师执业资格证 执业证号:************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事务所;
******事务所;
******事务所;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相关证明材料;4.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三、其他
本次投标单位共有5家,有效投标单位为5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如下:
******事务所
******事务所
******事务所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西安置业分公司行政人事部。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西安置业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21层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1188号企业孵化中心G16【集群】
联系人:杨铎、孙梅雪
电话:******
电子邮箱:******